8月9日,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《关于停止唐山港煤炭汽运集疏港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根据《通知》内容,停止唐山港煤炭汽运集疏港是国家、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部署,要态度决,行动迅速,科学组织,强化监管。 《通知》称,2017年8月15日起,唐山港全面停止接收煤炭汽车集港运输;2017年9月30日起,唐山港全面停止煤炭汽车疏港运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