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协会党建、纪检监察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女工、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;负责行业团指委工作。 (一)研究拟订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; (二)承担协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 (三)负责协会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促和检查; (四)负责协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常工作; (五)承担协会党的统一战线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女工、计划生育等工作; (六)承担协会稳定工作; (七)承担行业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的相关工作; (八)组织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,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; (九)承担煤炭工业文献工作委员会的归口管理工作; (十)承办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根据上述职责,党委工作部设党建处、群工处和团指委办公室。